原标题:我国将对生态环境开展遥感监测 法制网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郄建荣 我国将在天津、内蒙古等8个省(市、区)以及山东济南、江苏泰州、山西运城等地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透露,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包括水、气、土以及生态状况等。 生态环境部在为此发出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旨在探索推动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体系。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陕西、甘肃、青海等8个省(区、市)和山东济南、江苏泰州、山西运城等3个地级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从今年3月开始到2021年8月结束。 生态环境部透露,试点内容包括水、大气、土壤等环境遥感监测。其中,水环境涉及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湖库蓝藻水华和营养状况、海洋赤潮和溢油等遥感监测。大气环境遥感监测涉及秸秆焚烧、颗粒物、污染气体、大气网格等遥感监测,开展地方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遥感监测。土壤环境遥感监测包括开展土壤污染源监管、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固体废物堆存场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面源污染等遥感监测。 此外,还将开展生态状况遥感监测与评估。包括生态功能、生态服务、生态结构等生态状况遥感监测与评估。核安全、环评规划遥感监测。包括核电厂厂址、核电厂规划限制区、核电厂温排水等核安全遥感监测;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遥感监测。生态环境执法、应急遥感监测。包括环境违法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遥感监测。
来源网址:http://www.yidianzixun.com/home?page=article&id=0LT7ZHj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