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分为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各市环境状况,其中,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中,2018年,河北省大气、水环境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状况为优,较2017年好转两个等级。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为较好,夜间为一般。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结果为一般,承德和秦皇岛市为良。 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平均为208天;2018年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全省11个设区市SO2、CO两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11个设区市均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 全省实际监测210个地表水国、省控监测点位,其中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占53.81%,同比升高1.55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4.76%,同比降低9.86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监测站位13个,水质以一类为主,水质状况为优,较2017年水质(一般)状况好转两个等级。 2018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为较好,夜间为一般;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和夜间均为好。与2017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升高了0.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升高了0.8分贝。 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54.38,评价结果为一般。承德和秦皇岛两个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其余9个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 空气质量:11个设区市均完成PM2.5浓度考核目标任务城市空气质量中,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26,较去年的7.08下降12%。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沧州、保定、邯郸、唐山、邢台和石家庄。 从优良天数及达标率情况看,全年全省设区市达到或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58.4%,同比增加6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17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4.8%,同比减少12天。 从主要污染物浓度看,全省臭氧、PM2.5、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分别为193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2.3毫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除臭氧同比持平外,其他五项分别同比下降14%、11%、9%、21%、26%。 从达到二级标准情况看,全省11个设区市SO2、CO两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张家口臭氧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他五项污染物浓度达标。 从PM2.5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11个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均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 县域空气质量中,2018年全省168县(市、区)综合指数平均值为6.50,比11个设区市平均值6.26高3.83%。空气质量较好的前20名县(市、区)主要集中在张家口(14个)、承德(5个)两市;后20名县(市、区)在石家庄市分布较多,为11个。
2018年全省实际监测210个地表水国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166个断面、湖库淀监测44个点位。210个点位中,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占53.81%,同比升高1.55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占20.00%,同比升高3.92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占11.43%,同比升高4.39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4.76%,同比降低9.86个百分点。 根据生态环境部复核结果,列入国家考核的74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目标比例为44.6%,实际比例为48.6%,达到目标要求;劣Ⅴ类水体控制目标比例为35.1%,实际比例为20.3%,达到目标要求。 从全省河流水质类别比例看,2018年河北省河流八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48.19%,Ⅳ类水质比例为21.08%,Ⅴ类水质比例为12.6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8.07%,与上年相比水质好转。 从河流主要污染物情况看,2018年河北省河流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超标率分别为44.6%、37.3%和30.1%。八大水系中,辽河水质优,永定河水系水质良好,滦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北三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大清河水系为中度污染,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 从湖库淀水质情况看,2018年河北省对16座水库和衡水湖、白洋淀进行了监测。不计总氮,岗南水库等11座水库水质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衡水湖、陡河水库、邱庄水库、洋河水库、东武仕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官厅水库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化学需氧量;白洋淀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从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情况看,2018年河北省近岸海域以一类水质为主,一类海水比例为84.6%,二类海水比例为15.4%,水质状况为优。较2017年水质(一般)状况好转两个等级。 《概要》显示,2018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是55.0分贝,比2017年升高了0.2分贝。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承德为差,保定为较差,石家庄为一般,沧州为好,其他7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全省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平均值是47.5dB(A),保定和承德为差,沧州、邢台和秦皇岛为较好,其他6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一般。 从城市环境噪声源构成看,2018年影响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分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4类,分别占65.09%、22.81%、8.33%和3.77%。影响面广的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者之和占了87.90%。 2011~2018年,8年间全省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总体呈上升趋势。各设区城市中,唐山和沧州两个市呈下降趋势,承德、廊坊、保定、邢台、邯郸5个市呈上升趋势,其余城市变化趋势均不显著。 《概要》根据河北省遥感监测解释结果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为一般。11个设区市按生态环境状况划分为良和一般两个等级。承德、秦皇岛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2%;其余9个城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一般,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4.8%。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按降序排列依次为承德、秦皇岛、保定、石家庄、衡水、张家口、沧州、唐山、邢台、廊坊、邯郸。全省11个设区市中,承德市生态环境质量最好,其生物丰度指数和植被覆盖指数明显优于其他城市,同时污染负荷指数较低。邯郸水网密度指数和生物丰度指数较低,而污染负荷指数较高造成其环境质量指数全省最低。 从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看,全省评价结果为良、一般两个等级,承德市的县(市、区)评价结果为良;廊坊市的县(市、区)评价结果为一般;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沧州、衡水9个市,县(市、区)评价结果级别分为良、一般两个等级。 全省县(市、区)评价结果为良的主要分布在太行山沿线、燕山沿线,最集中的就是在承德地区,这些地区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降水充沛,就造成其植被覆盖指数、生物丰度指数、生物多样性、水资源量均优于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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