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和府捞面于2022年9月30日,因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万元罚款。
信息显示,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西路第二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厨房货架内待使用9袋预包装的泡萝卜片(净含量:1KG;生产日期:2022/1/4;保质期:4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或冷藏更佳;生产商:四川民福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351018200673)已经超过保质期限。被处于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248万元,罚款5.0000万元等处罚。
2022年,和府捞面被多次行政处罚。当年7月,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分别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6240元。两次处罚均涉及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山第二分公司。
此次食材过期,已不是和府捞面第一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2021年7月,一名顾客表示自己在上海一和府捞面门店用餐时,在餐位下发现了一只死老鼠,随后店员淡定地将其捡起,并从出餐口扔入了后厨,很快和府捞面便因登上热搜而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