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悉,
作为我市第一部规范文明行为的
地方性法规,
《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下称《条例》)
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调整纳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过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条例》已于2025年9月30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5章38条,主要包括倡导与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一章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全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第二章重点聚焦“鼓励和倡导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明确细化了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城乡社区和谐、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校园文明、网络文明等7大领域行为规范
●第三章重点明确“怎样来促进文明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重点治理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场所管理等单位的促进保障义务,建立文明劝导、举报投诉机制、激励措施等
●第四章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规定了《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时间
近年来,南充市致力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将城市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条例》的出台,将分散的文明行为规范进行有效整合,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基本道德要求及时转化为法律规范,对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南充日报、南充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