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红塔路(快速通道) 改扩建封闭施工期间 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达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2月13日起,调整红塔路(快速通道)改扩建封闭施工期间交通管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取消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调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按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行时间:工作日7:00至20:00 (二)限行区域:达州城区通川北路凤凰大桥北头至达巴路口至朝阳东路至凤凰大道东延线路口路段(含)、肖公庙路滨河东路路口、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红旗大桥南头、通川大桥南头以内区域。 (三)限行规则:所有川S及外地籍号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车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四)允许通行的机动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办理了绿色通道、重点工程入城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本工程用车等车辆。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 二、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釆取相应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8年2月13日7:00起施行,待施工结束后另行公告本《通告》废止时间。原《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塔路(快速通道)改扩建封闭施工期间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2017〕第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