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先租住权和租金补贴支持。该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市级A、B、C、D、E、F类人才可优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以及人才认定地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租住符合条件区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规定面积、比例的租金补贴。
在优先配租方面,《实施细则》指出,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需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优先配租房源,具体比例由属地根据项目供应和人才需求情况确定。
配租流程上,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租赁码,经系统核验符合条件的,将获得有效期1年且标注人才资格的租赁码,已取得租赁码的人才则需完成人才资格核验并更新信息;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会按程序制定配租方案、发布配租公告并组织线上配租,且会在相关方案和公告中明确人才房源比例、优先配租流程等关键事项,申请人按公告参与选房登记和合同签订,集中配租后的剩余、腾退房源,属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面向人才优先配租,或开展常态化配租。
租金补贴如何享受呢?《实施细则》明确,租金补贴采取“先租赁后补贴、年度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发放至申请人指定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上,成都市市级A、B类人才按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100%享受补贴,C类为70%,D、E类为50%,人才认定地在县市新城的市级F类人才为50%;补贴面积设置50平方米上限,实际租住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超过的则按50平方米核算,且租金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若细则到期时申请人累计享受补贴时长未满36个月,也将不再继续享受后续补贴。
在补贴申领流程上,符合条件且已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需先在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完成租金补贴登记,补贴起始时间以登记完成日为准,租住信息发生变化的需重新登记;每年首月,系统会依托相关数据自动测算申请人上年度补贴金额,经运营单位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实际租住情况后生成正式测算结果;测算结果会在服务平台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县住建部门确认补贴金额,公示期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未通过的将不予发放补贴,补贴金额确认后,相关财政部门按程序安排资金,由属地住建部门完成具体发放。
记者杨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