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期禁令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禁火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范围内所有林区、荒山荒坡、林地边缘区域。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 (二)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 (三)烧山、烧荒、烧炭、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田埂草、烧蜂等生产性用火; (四)进山狩猎、野炊、烘烤食品、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天灯); (五)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六)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旅游等活动的,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要求。 五、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要积极举报。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区人民遵守本禁火令,并相互转告。 森林火警电话:0835—3222545 0835—3224936 12119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来源:网络整理 ▍图文编辑:汉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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