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自流井区紫薇路水岸豪庭13栋1-2-9号房,成套住宅,建筑面积:126.14平方米。(所有权证号:自房权证2012字第021307717) 起拍价: 47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 拍品图片展示: 自流井区紫薇路水岸豪庭13栋1-2-9号房 ▼ 






地 理 位 置 ▼ 
标的物周边情况: 该房产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交汇处,处于汇东繁华地带。该房产毗邻自贡市汽车客运中心、华商商业中心、自贡市新四医院、南湖生态公园、汇东公园、沃尔玛超市,购物方便、交通十分便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网络资源 共同分享 仅限学习交流 关注公司微信号 了解更多投资讯息 我公司长期处置司法网拍资产 有意者请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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