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的笔记本辞职竟要扣成本
市人社局:辞职扣除劳动条件成本的做法欠妥
“公司发的纸质笔记本,辞职时竟然还要从工资里面扣出笔记本的成本来。”近日,市民向女士致电广元晚报新闻热线,吐槽她在领取辞职前的最后一笔工资时,遭遇公司不合理扣款,该拿的工资没有拿全,“少了近两百元”。对此,向女士辞职前就职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扣款没有不妥之处。
员工辞职遭遇扣工资
据向女士介绍,她今年7月13日递交辞职信,同月14日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月后,公司通知她领取辞职前的最后一笔工资时,她发现有几处不合理的地方。首先是供他们工作用的纸质笔记本,虽然在走时已经上交,但公司仍从其工资中扣除了60多元的成本。“笔记本作为公司提供给员工的一个劳动条件,当初发放时也未有任何说明和提醒,不该由员工买单。另外,虽然我是13日辞职的,但我当天仍在上班,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只计算到了12日,其中还扣除了周末的两天,只计算了10天的工资。”向女士说,钱虽不多,但她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公司没有不合理之处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向女士辞职前就职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笔记本虽然在辞职时上交了,但别人已经没法使用了。按照公司以往惯例,都在辞职工资计算时做了成本扣除;其次,向女士13日一早递交辞职信后就开始交接,故工作时间只能计算到12日,另外还扣除周末没上班的日工资,公司做法没有不合理之处。
部门扣笔记本成本欠妥
辞职工资究竟该怎样计算?该公司的计算方法是否真的合理?记者随即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首先工作笔记本作为用工单位给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辞职时扣除成本的做法欠妥,同时也很没有人情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辞职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乘以实际上班的天数,这其中已经扣除了休息日,故按10天计算工资是正确的。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管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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