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能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吗?
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
市卫健委对此明确态度:
违法违规!
要严查!
近期,有网民反映我市一些医院有医生涉嫌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行为。此事引起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3月14日,市卫健委出台了《柳州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15日上午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从当天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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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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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系统行风问题,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自办药店或是将医疗机构场地租赁给第三方开办药店的行为。查处未经报批擅自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开办药店或者擅自租赁国有资产给第三方开办药店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租赁收益纳入医疗机构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管理和未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为。
二是禁止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公司购买药品和耗材的行为。重点查处在医疗机构内发生医务人员违规让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的行为。
三是规范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耗材在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行为。对患者院外购买、院内使用的药品耗材要全部纳入医院监管和评价。重点查处未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的、要求住院患者私自采购药品、耗材在院内使用的行为。
四是加强药品(耗材)配备和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和采购药品耗材,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教育和考核。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本院已经配备有同类疗效(功能)药品(耗材)的行为;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可经本院正常采购方式能采购到的药品(耗材)的行为。
五是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药品(耗材),采取纸条或便条形式,而没有在病历中作记录的行为。
六是落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医疗机构对以上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风险点管控机制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纳入医德医风考评重点监测指标,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定期考核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5-31日
二、深入巩固阶段:4月1-15日
三、总结反馈阶段:4月16-20日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4月20日,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同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相关工作转向常态化,要在行业内形成监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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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有医务人员指定你去某个药店、公司购买药品或耗材,请拨打市卫健委的举报电话:0772-2823113,市卫健委进行调查处理,一旦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