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将严厉打击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 法制网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郄建荣 今年10月底前全国的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实现持证排污。生态环境部今天透露,去年,北京市、天津市等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实现持证排污。生态环境部强调,将全面开展持证污水处理厂按证排污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排污。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北京市、天津市等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提前一年核发,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46张。同时,无锡市、连云港市、中山市、东莞市、清远市和吴忠市等非重点城市,完成了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9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总体应完成50%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0月底全部完成。其中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和渤海沿岸城市(天津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于暂无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要建立台账,并按照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实行挂账销号。 生态环境部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证后监管,全面开展持证污水处理厂按证排污监督管理工作。“36个重点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应严厉打击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超标排污、不按证开展自行监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应于5月底前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部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和渤海沿岸城市在11月底前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开展一轮无证排污检查。 对于无证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部指出,按照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纳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有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开展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按证执法情况调研,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结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网址:http://www.yidianzixun.com/home?page=article&id=0LaID8M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