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民生保障和住房消费,进一步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5月15日开展“骐骥跃春·筑梦驿居”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消费券每张面额3万元,可直接抵扣购房款,消费券名额共1000个,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活动具体细节以公告为准。
二、支持购置商办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买龙泉驿区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累计超过200平方米(含)的,给予每平方米300元一次性货币补贴,累计不超过90万元。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每套商业办公用房只能享受一次。申请补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本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购房转账凭证及交款发票、契税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购置车位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在龙泉驿区新购首个新建车位的,按网签合同备案金额的3%给予补贴,购买第二个及以上新建车位的,按网签合同备案金额的5%给予补贴。车位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每个车位只能享受一次。申请补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本人身份证明、购房转账凭证及交款发票、契税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修订后重新发布,并按修订后的措施执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成都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