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回去不就完了吗?”——可能有人会对盗窃有这样的误解,但法律可不认这个理。近日,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破获的一起入室盗窃案,把这个误区掰开揉碎讲透了:嫌疑人得手后因害怕,悄悄把全部赃物归还原位,以为能“销案”,但结果让她失望了。所以,偷了再还,到底算不算犯罪?答案就藏在这个案子里。
案情回顾
(一)做客时多看了一眼,贪念悄悄扎了根
今年6月初,市民黎某邀请好友王某到家中做客。闲聊间隙,王某无意间瞥见黎某卧室首饰盒里摆着一套黄金首饰,成色亮眼,价值不菲。那一刻,心里那根弦被拨动了。她没有声张,而是默默记下了首饰的存放位置,脑子里开始盘算“怎么弄到手”。
可黎某家里几乎天天有人,王某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这份心思,就这么压了将近两个月。
(二)钥匙意外“送上门”,她没扛住诱惑
转机出现在8月5日。当天,黎某到王某工作的地方小聚,临走时不慎把自家房门钥匙落在了现场。王某瞬间又想起了那套金饰——之前压下去的念头,一下子全翻涌上来。鬼使神差,她决定赌一把。
拿着钥匙,王某找到黎某住址,顺利打开房门,径直走进卧室,将黄金首饰悉数卷走。整个过程干净利落,但她没想到,黎某发现失窃后立刻报了警。
(三)听说警察已介入,慌忙归还想“平事”
得知黎某已经报警,王某顿时慌了神。她寻思着:只要把东西偷偷还回去,黎某没有实际损失,警察说不定就不再追究了。于是,她趁黎某不备,再次潜入其家中,将首饰塞回厕所角落,试图用一场“物归原主”把这件事抹平。
(四)警方循线追踪,侥幸心理彻底崩盘
接到报案后,新政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轨迹研判、细节比对,层层抽丝剥茧,最终锁定了王某,并将其抓获归案。面对审讯,王某起初还想抵赖,但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她不得不低下头,如实供述了全部作案过程。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SIR提醒:偷到手即既遂,归还只算“退赃”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盗窃犯罪在财物脱离原持有人控制、行为人实际取得财物时,就已经构成“既遂”。事后主动归还赃物,属于退赃退赔情节,量刑时可以从宽,但犯罪事实早在得手那一刻就已经成立,绝不会因为“还回去了”就凭空消失。所以,别拿“偷偷归还”当免罪金牌。管住手,守住心,才是最稳当的路。
来源:仪陇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