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接连
侦破3起涉诈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所有犯罪嫌疑人均涉嫌
为诈骗集团跑分、洗钱
案例一
哄骗他人出借支付宝、银行卡
2026年10月21日,仁寿公安侦破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经查,周某某在明知“上家”为诈骗分子的情况下,仍然哄骗李某某和杨某某使用自身的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号,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到案后,周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说
自己不出卡,哄骗身边人出借账户,同样属于帮电诈分子提供资金通道,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要听信熟人的说辞,银行卡、支付宝账户不能随便交由他人使用。
案例二
主动出借支付宝账号帮人过赃款
同一天,仁寿公安侦破一起非法出借支付账户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代某在明知出借支付工具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支付宝出借给他人过账。经查,代某支付宝账户收到的资金系涉诈资金。到案后,代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代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说
别以为只是借账号“走一下账”问题不大。账户一旦流入诈骗赃款,账号持有人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账户还会被冻结,影响后续正常使用。
案例三
微信群接收陌生涉诈红包牟利
2026年10月20日,仁寿公安侦破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5名。经查,姜某某、魏某、杨某某、王某某、刘某某于2026年10月6日至10日期间,收受陌生微信群内陌生人发送的“红包”,再按对方要求将抢得的“红包”转到指定账户,完成后对方会支付酬金。到案后,五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姜某某、魏某、杨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说
微信群里这种“收红包转账拿提成”的任务,本质就是跑分洗钱。红包看着不起眼,资金来源很可能就是被骗群众的血汗钱。
三起案件,三种套路
不管哪种套路
只需牢记
警方提醒
守好身份信息
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
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
1.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等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他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账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2.及时注销不用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3.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行为
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不泄露信息
不轻信他人
诈骗套路深
防范记心间
来源: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