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被一段小视频和文字刷屏: “万能的朋友圈,麻烦帮我搜索图中撞倒我妈(时间:2018年3月15日8时11分,地址:达州市来凤路三圣宫门口),还骂我妈不长眼睛,并扬长而去的人。目前老人家腰椎骨折,在住院准备手术,家人已报警。请大家发挥大能量,有认识此人的烦请告知133********,一定重谢!同时欢迎撞人者主动与我们联系,赔钱不是目的,赔礼道歉,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是必须的!!!!” 
3月15日早晨,71岁的周老太从三圣宫来凤路路口穿行与从三圣宫往来凤路方向的一小伙相撞。起初在各个微信群传播的10秒视频引起了众人对小伙的一致谴责: “撞倒老人也不扶!” “一点道德和良知都没有!” “应该找出这个年轻人,一定让他道歉赔偿!” “那人一看就是个街娃!” “小混混!” “要教育下那娃!” “人肉出来,也让他骨折一个!” 随着网络对小伙的谴责愈发猛烈 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长视频 大家猛然发现 真相并非如此 此时,舆论哗然,一边倒谴责小伙子的浪潮迅速改向: “这个小伙子确实该负责,但是这个短视频太断章取义了” “老人也不该动手啊” “发十秒短视频的人,是恶意上传” “发短视频的人利用了我们,操控了舆论” “小伙扶人了,应该还有语言冲突” “从当时的情况看,老人也没那么严重啊” “这是意外啊,小伙没多大责任吧” 短短3小时,舆论迅速转向,让人唏嘘不已... 十秒小视频,让人们陷入了对小伙的道德谴责,而完整得视频还原了真实的经过: 小伙和老人相撞是意外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小伙子再看到老人倒地后经过短暂犹豫上前扶起了老人,老人气愤不过一把推开了小伙,进而两人发生了口角,随后小伙离开。从视频看,当时老人的情况不严重。 法律简评: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按照我国司法实际,一般是小伙子承担一点医药费。(补偿性的,不是赔偿) 相关案例: 杭州老人在路上转身,碰上自行车的后轮,倒地摔成骨折。法院认定自行车主无过错,但仍需分担责任,要赔偿老人2万元(可搜索新闻:杭州老人摔骨折 无过错路人为何被判赔2万?) 女子心情不好做客朋友家跳楼,法院认定该朋友应当承担20%的次要责任,需支付死者父母8万余元(可搜索新闻:女子心情不好做客朋友家跳楼 朋友被判赔8万) 上班女子目睹事故诱发精神疾病 单位被判担责(可搜索新闻:上班女子目睹事故诱发精神疾病 谁该为惊吓损失买单) 编辑按语: 事情很简单,法律关系也很明确。受害人家属上传短视频无非是为了利用舆论找出小伙,但事情一旦进入舆论的漩涡,很难再受受害人家属控制,并且可能还会反受其害。事实证明普通民众也是很容易被诱导的。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应当遇事冷静,不随大流,随时保持自己的独立判断,才能避免被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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