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陕西商洛的田女士在网上表示,给患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女儿大量服用无限极产品后,女儿被诊断心肌损害。 这个消息立刻引发网友关注。 
3岁女孩身体多处异样 1月16日,田女士以“幼童疑因无限极致心肌损害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在网上发帖称,2017年,女儿心心(化名)被诊断为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院开药让回家服用。 在服药期间,商洛市常欣商店的无限极“指导老师”樊某让孩子停药并服用无限极保健品。田女士说,在该老师指导下,每日大量给心心服用无限极的8种产品。在服用过程中,心心出现眼睛出血,身上出汗增多、头发枯黄等症状。 之后,田女士带着女儿在北京、西安等多地求医。孩子被诊断为佝偻病、干眼症、眼压高、肝损害,心肌损害、低血糖等,致病原因是药物蓄积、滥用药物。医生诊断,由于体内药物蓄积,无法通过服药诊治。 
田女士说,樊某告诉她,孩子要多喝水,这个症状是调理引起的正常反应,不要停,继续服用无限极病就好了,不然就前功尽弃。樊某还告诉田淑平,无限极产品是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我爸的命是因为无限极救活的,我是因为无限极产品怀孕的,我娃从在肚子里开始就吃无限极……”

 田女士说,大多数保健品盒子上没有注明少年儿童不宜食用,孩子被诊断出诸多问题后,樊某就失联了。 田女士还表示,拨打无限极总部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要继续相信公司,公司会解决问题,但不要报警。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中国广州,从事中草药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据公开排名,2018中国直销公司中,无限极已超过安利,成为中国最大直销公司,销售额达249亿。
在天津“权健”被调查后,2019年1月7日,无限极曾在其官网刊发《业务守则(2018版)补充规定》,要求无限极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对产品及公司如实进行介绍,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有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的宣传和推销行为。 2019年1月17日凌晨5点左右,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媒体事务部门一位人士表示,经过协商,原本已与田女士基本达成和解,但临签字时田女士突然反悔,要求将60万补偿金提高至100万元。 17日清晨,记者从田女士及其朋友处获悉,1月16日晚11点左右,他们在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附近的一家茶楼内,与无限极相关人员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协商,最终放弃了协商的60万元补偿,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根据田女士提供的现场全程谈判录音,一位自称是代表无限极的刘女士参与了此次协商。刘女士曾多次提到“过了两点你一分钱都拿不到”“过了今晚你一分钱都拿不到”等言论。 田女士的一位朋友说,商谈开始并不顺利,僵持两个多小时后,田女士提出60万元补偿,并要求樊某道歉。另外,在协议中,甲方为田女士,乙方为樊某,协议并不是与无限极公司签订。田女士一方不满无限极撇清与此事的关系,并质疑补偿协议诸多细节。 据了解,这份协议还要求田女士说明女儿出现的症状属于服用无限极产品后的个体差异,而非无限极产品质量问题,与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无关;要求田女士撤销在网络、媒体、工商部门的投诉、报道,并消除影响,之后才能分两笔获得60万元补偿金——即签订协议后,如田女士现场拨打媒体电话要求媒体撤销已发布稿件,可先行获得第一笔补偿金30万,剩余30万补偿金,需在撤销工商部门投诉并消除影响后才能获得。 田女士的朋友说,该协议还规定不许将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如果违约,将收回所有补偿金,并承担对无限极造成的影响、损失。 田女士要求樊某必须道歉。樊某在现场鞠躬道歉后,临近签订协议时,田女士情绪突然失控,声泪俱下,表示不愿接受60万元补偿。 无限极:经销商夸大宣传 1月17日上午,无限极媒体事务总监张前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樊某是公司经销商,公司不允许经销商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一经发现也会绝不姑息。 17日下午,张前表示,樊某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公司会取消其经销商资格,责令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文|北青报记者 郭琳琳 编辑|王子轩 综合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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