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4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用于投资“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六个募投项目,全部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实施,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长青南通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本次拟向长青南通增资89,3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青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7,780万元增加至147,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20623582266860H
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注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海滨三路
法定代表人:赵河
注册资本:57,7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药、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长青南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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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进行增资。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91,3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13.8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玖亿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9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玖仟贰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892,752,6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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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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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先投入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预先投入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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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是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4、保荐机构意见
长青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3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7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6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1月6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2018年4月16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更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实施,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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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长青南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长青南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有关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②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长青南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长青南通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长青南通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南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长青股份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后认为:长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