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为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成都市政府印发了《成都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成都将在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试点开展“交房即交证”服务,2021年3月底前,全市实施“交房即交证”项目要达到20个以上。
具体而言,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与购房业主签订“交房即交证”相关协议,并约定“交房即交证”有关义务和责任,申请预告登记时一并提交办理转移登记材料;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出具完税凭证;房屋测绘审核部门及时完成测绘成果审核及入库;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完成首次登记,交房时完成分户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根据《方案》,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此外,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也将进一步压缩。根据《方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将压缩至90分钟以内,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即时办结。(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雷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