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多年了,廖顺元家只有今年这个春节过得才会圆满幸福,因为被拐失踪24年的儿子廖东东(现名陈国森),终于在2月7日晚回家了。 廖顺元是广安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杜家坪社区的人。1994年,他和妻子在贵阳带着4岁的儿子做生意时,儿子被人拐走,那一天刚好是廖顺元30岁生日。事后证明,东东被拐之后,被人贩子卖给了福建泉州一个家庭。 几年前,在养父母和妻子的支持下,陈国森开始登记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几天前,他在养母的陪伴下,一起踏上了“回家”之路,巧合的是,到家这一天,刚好是他哥哥30岁生日。 20多年前 父母忙着做生意,他玩耍时被人拐走 上世纪90年代初,老家在广安华蓥的廖顺元夫妇带着儿子东东在贵阳做生意。 “娃儿小时候很聪明,3岁的时候就在我们摆的摊位上招揽顾客;从我们住的地方到做生意的地方大概有一公里多路,他一个人都走了很多回。”廖顺元没想到,就在1994年春节,时年4岁的儿子东东竟然被人拐走了。 在东东后来的记忆中,当天被拐的细节是:父母忙着做生意,自己和“哥哥”在玩耍时,一名女子过来,以“带两个小家伙吃东西”为由将孩子拐走。那一天,刚好是父亲廖顺元30岁生日。 据廖顺元回忆,儿子口中的“哥哥”,是同在贵阳做生意的伙伴家的孩子,两家人非常亲密,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经常一起玩耍。 东东丢失后,廖顺元夫妇觉得天都要塌了,丢下生意,跑遍了贵阳的每一处角落,还辗转广东、福建、上海、北京等多地寻找。“哪怕有一丁点孩子的线索都不放过,开始那几年,只要听到有一丁点有关被拐孩子的消息,我们都没有放过,哪怕发现有孩子的尸体,我们都要去看,一次次的希望带来的是一次次的失望。”母亲匡尚超说,过去20多年,常在梦中梦见儿子,每次醒来,都是泪流满面。 
20多年后 DNA比对成功,找到四川的亲生父母 事后证明,东东在几经辗转之后,最终在福建泉州的一个家庭里定居下来。与东东一起回乡认亲的养母吴爱兰介绍,当时她和丈夫在外面打工,人贩子将孩子带到了他们家,问他们家要孩子不,公婆见孩子聪明伶俐,便以6800元买下。之后,东东改名叫陈国森。 据悉,吴爱兰夫妻俩没有儿子,一直将东东视如己出。在他长大后,也如实告知了他的身世。 “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女儿出生自己当了爸爸后,我想找到亲生父母的愿望更强烈了。”陈国森说,他的想法也得到家人的支持,在养父母和妻子的鼓励下,他于2016年前往辖区乡镇派出所采集了血样,一年过去了,由于担心乡镇派出所采集血样不准确,又前往县公安局采集了血样,妻子也帮他在“宝贝回家”网站上登记了寻亲信息,这条寻亲信息中写到:“我记不清楚自己从哪里来,黑夜的降临让我沮丧。请带我飞过孤独,飞过痛苦,停留在家乡的枝头。” 另一边,东东的亲生父母通过电视看到很多家庭,通过血样采集DNA比对寻亲成功的消息,也专程到当年丢失孩子所在的贵阳公安机关采集了血样。 “采集血样都一两年了,我觉得能够找到父母的机会可能越来越渺茫了。”陈国森说,1月3日突然接到志愿者打来的电话,称已经找到亲生父母了。20多年的愿望终于成真时,他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当时,陈国森还在国外出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和远在四川的亲生父母进行视频通话,面对母亲急切的询问,他激动得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是听到妈妈一声“儿子”的呼唤时,他哽咽地答应了,视频两端,母子都激动得痛哭流涕。 
人生之路 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是最重要的人 由于工作的原因,陈国森没能第一时间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但一有空都会给父母打电话、发微信、视频聊天。但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是儿子打来电话,匡尚超都会第一时间接听;但是晚上儿子发的微信她一般都在白天回,因为在通话中,他了解到儿子下班后,都已经很晚了,怕耽误儿子休息。 2月7日,陈国森在养母的陪同下踏上“回家”之路,那里有他24年来魂牵梦萦的亲生父母和家人。 “也许真的是命运安排,1994年正月初一孩子失踪的那天是我30岁的生日;东东回来的今天,是我大儿子30岁的生日。”生父廖顺元说,陈国森当晚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一家人还是决定,等他们回家之后,才点燃大儿子的生日蜡烛。 “看到儿子长得这么帅气,这么有出息,我觉得这24年的等待和寻找都没有白费。”生母匡尚超说,当初和他们一起做生意的很多人都赚了不少。为了寻找儿子,他家不仅停下了做生意,还拖垮了身体。 “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陈国森说,他会把两边父母都当成自己的至亲,孝敬他们,有机会也会带上亲生父母到福建去,看看他生活了20多年的地方、看看一直把他当亲生儿子的养父,以及还没有谋面的媳妇。 廖顺元夫妇表示,这些年来,养父母对儿子照顾有加,当初孩子也不是被对方拐走的,现在儿子回来了,不会追究对方责任。 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陈素芳表示,养父母家人当年花钱买下陈国森的行为涉嫌犯罪,如今20多年过去了,过了追诉期。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丹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者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审稿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陈国森的养父母这些年并没虐待过他,而且还帮他一起寻找亲人,不追刑事责任从法律上说得通。 周松林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编辑 潘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