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眉山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农村地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欺压群众。
(二)“乡霸”:在乡镇区域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乡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横行乡里、恃强凌弱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渗透基层治理,拉拢腐蚀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等,寻求保护伞,组织、策划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向乡镇政府施压,控制乡镇集市贸易、强买强卖,强行收取摊主保护费。
(三)“沙霸”:在河流、湖海、矿山等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挖、强占场地、垄断市场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未经许可,无视河道、湖泊等水域的生态规律采挖砂石,危及河床结构、水文环境等,损害生态环境,在建筑用砂、石料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砂石供应,哄抬价格、强迫交易。
(四)“矿霸”:通过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非法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生态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强行霸占矿权,操纵矿业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等,组建护矿队或雇佣打手,对矿工、维权居民实施殴打、恐吓、非法拘禁。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社区、商业区、夜市等公共场所,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充当“地下执法队”暴力讨账、追债,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等方式插手民间纠纷;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
(六)“市霸”:在城市的市场流通、行业领域兴风作浪,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在物流行业强迫企业使用他们运输车辆,收取高额运费,垄断某产品的销售渠道,哄抬物价,通过操纵价格来获取暴利,强揽工程、强立债权、强迫交易、恶意竞标、暗箱操作等。
(七)其他属于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眉山市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上述征集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028-38687628
来信来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眉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62001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举报,同时,正告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