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8-2-28 10:57| 浏览量: 35018
一、禁渔范围:
资阳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18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在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水禽放养,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严厉处罚。
六、举报电话:
资阳市水产渔政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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