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自贡法院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二十条司法举措,并列举了该市法院审判的涉及到惠农扶贫领域、土地经营承包、农产品经营、农村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十大案例,体现自贡法院系统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司法实践。 
案例一:财政所长与村官合谋 骗取养殖扶持资金 2011年10月,富顺县互助镇春光村被确定为白鹅养殖建设地点之一,参与的农户可获得每户5500元财政补助金。该镇财政所原所长黄某某,镇民政办原主任乔某某,春光村原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原村委会文书何某某四人合谋,通过虚报18户农户的方式,骗取财政拨款99000元,实际建成的养鹅场为4人所有。 当年12月,春光村获得富顺县蛋鸡养殖示范基地项目,上述4人又通过虚构事实,向农户隐瞒真相的方式,通过上报30名合作社农户、15户养殖示范户,获得财政资金1539000元据为4人私有。 富顺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贰拾万元,犯罪所得1638000元上缴国库。 自贡中院表示:农村基层腐败绝不限于扶贫领域,在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房屋征收等诸多环节,均滋生了大量贪腐问题。法院对这些典型案件的依法审批,可以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梦想。 案例二:严处涉农违法犯罪 帮农民捂紧钱袋子 成都商报记者从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了解到,涉及到不法人员在农村开设赌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产品仓储纠纷、承包地,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分配及纠纷、农业借款合同纠纷等,均与农民切身经济利益相关。 2017年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开设赌场的赖某某和邓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和处以罚金;因土地流转纠纷造成村民小组损失的某农业公司,被判决给付流转费、复垦费和违约金等,切实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法院还对涉及到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农村老人赡养等,涉及到农村民生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自贡中院表示:对涉及到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典型案例,法院将从如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依法妥善审理,更新司法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导向作用,推进乡村法治文明建设。 安妮亚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袁伟 编辑 杨渝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