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俊宏记者王珊珊)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即将实施,按要求,到今年底,市级部门、各县(市、区)级部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比例不得低于80%,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比例不得低于40%。
根据《德阳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需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和存放场所,推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的日常应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严格其他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或根据可回收垃圾类别增设垃圾桶。方案还要求,单位需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立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所在城市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电器电子类等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根据方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遵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源头减量,分级分类;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原则,以“终端引导前端”的思路来推进垃圾分类,到2018年底,我市市级部门、各县(市、区)级部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比例不得低于80%,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比例不得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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