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业主大会就收费?业主“怼”上业委会》追踪——
相关部门:业委会的操作或涉嫌违规
本报讯(记者周梅)今年5月,东方·友谊住宅区二生活区开始向有车业主收取每月60元的停车费,有几户业主认为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就收费不合理,拒绝交费,如今他们不能将车停进小区(本报曾作报道)。目前,这部分业主仍与业委会方面僵持不下。
“涉及小区重大事项的,业委会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知到每位业主。如果(业主)不能参会,业委会最好上门统计意见。如果每一栋单元楼选出代表参会,则要看这个代表能否代替其他业主做决定、有无委托其来做表决。”市房管局物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小区重大事项应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由所有业主来讨论能不能收费、收费标准等流程,收费事宜应取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不在小区,业委会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业主以电话或短信表态,也是能被认可的。”
他表示,该小区业委会的操作或涉嫌违规,有意见的业主可向社区和街道办反映,由社区和街道办来认定业委会的做法是否合规、合法、合理,对双方进行协调。
业委会出示的业主签名表。
近日,市区东方·友谊住宅区二生活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称,今年4月业委会开始向有车业主收每月60元的停车费,如今几户未交费的业主不能将车停进小区。对此说法,业委会方面则有不同意见,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部分业主:
我们被业主代表和业委会“代表”了
业主张先生说,小区去年7月成立了业委会,今年4月通知每月收60元停车费,这让他和一些业主感到突然。“小区收取任何费用都应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但我们小区之前没开。”他说,可能后来业主意见太大,8月份业委会让业主补签字。“我们接受收费停车,但需要经过业主参与讨论、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公开后再实施。不能仅仅通过业主代表、业委会商量,然后就通知大家每个月收60元。”张先生等业主认为,他们被业主代表和业委会“代表”了。
业委会:
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
对于张先生等业主的说法,业委会主任张女士表示,虽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但每辆车每月60元的标准是他们提前半年走访业主后定下的,通过召开业主代表、栋长大会,然后才开始收费。“我们反复做工作,同时通过社区、居委会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所以又采取实名制征求业主意见,签名超过三分之二,公示后对方还是不认可。”张女士称,收费前他们贴出公告等待业主反馈意见,二生活区现在只有6户没交费。
目前,双方仍然僵持不下。张先生等业主表示,希望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公开投票决定收费事宜。下一步,不排除准备联名签字对业委会进行投诉。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也将保持关注。
文/图本报记者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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