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日,家住南城的大学新生袁泽旭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位于南城万达路的朱大华诊所使用过期药膏,致使他腿部的伤口感染化脓,医生说后续治疗大概需半年左右。期间,他与父母多次到朱大华诊所协商赔偿事宜,每次都不欢而散。截至记者发稿时,袁泽旭的赔偿事宜还未得到解决,因7日开学,他带着遗憾已到大学报到,将在当地接受治疗。 准大学生成“瘸子” 曾使用过期乳膏 据袁泽旭介绍,8月10日那天,他与母亲李小琴一起乘坐摩托车时,右小腿不小心被摩托车的排气管烫伤。事后,他在南城某药店买了治疗烫伤的药。伤口好点后,他随父母到乡下给外婆扫墓,乡间的杂草又把他新生的肉刮伤了,引发伤口感染。8月20日11点,他在家对面的朱大华诊所进行伤口处理。 朱医生先用双氧水给袁泽旭清洗伤口,输了消炎抗感染的液体,又拿出一支三乙醇胺乳膏外用药。当时,袁泽旭拨通母亲李小琴手机说了乳膏的事后,朱医生在电话里对李小琴称,乳膏是他孙子因烫伤在重庆某医院开的10支药,效果很好。李小琴在电话里叮嘱袁泽旭,朱医生的孙子是两年前烫伤的,让他注意乳膏的保质期。袁泽旭发现乳膏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保质期至2018年6月,已经过期两个月了,遂要求朱医生另外拿几只乳膏查看,结果发现都已过期。但朱医生却称,他前几天还给其他病人用过这个乳膏,并说乳膏不是口服药,没得问题。因为袁泽旭从小就在朱大华诊所看病,基于对熟人的信任,他涂抹了这支过期乳膏,花去治疗费103元,其中过期乳膏价格为40元。 李小琴告诉记者,8月20日,袁泽旭涂抹过期乳膏后赶到成都同学家不久,他右腿伤口开始溃烂流黄水,周围的好皮肤也开始红肿并伴随有痒痛感,且溃烂面在不断地扩散。袁泽旭原本想立即回达州治疗,但当天开往达州的火车票已售完。次日,他到成都一家医院进行治疗。李小琴称,她用电话联系朱医生说了袁泽旭在成都接受治疗的情况,双方口头约定,由朱医生支付袁泽旭的医疗费。22日一大早,袁泽旭乘火车回到达州继续治疗,朱医生支付了22日和23日的医疗费后,就不愿意再支付后续医疗费。 赔偿未达成一致 袁中华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到朱大华诊所就儿子袁泽旭的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每次大家都闹得不欢而散。 双方对事件的看法不同:朱医生认为,没有鉴定证明是过期药膏引发了袁泽旭的伤口感染,同时认为后续治疗大概需要半年左右是没有依据的,医疗费应由摩托车车主、袁泽旭、医生三方承担;袁中华称,他想在儿子袁泽旭去大学报到前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半年的治疗费用可估算先行赔偿,今后的治疗费用以票据为证。 目前,双方对赔偿金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本报记者 黄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