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69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人民币55,914.8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与发行公司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具体情况见“附表2018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激光行业市场井喷,原有生产场地已超负荷运转,产能严重不足为顺利保障合同交付,公司已在周边租赁多处厂房实施生产,其中3D激光加工装备项目在周边租赁厂房4000㎡,量测自动化项目租赁厂房4000㎡,印制电路板激光加工装备项目租赁厂房2000㎡。若按照原项目实施方案对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将对公司生产交付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结合公司中长期规划实施,拟利用公司已取得的地块,将建设方案变更为新建厂房。
2、新址结合上下游产业链更加紧密。
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东,集聚了华星光电、武汉天马、长江存储、三江航天等精密电子、OLED和航空航天优势企业,具备激光产业聚合的区位优势,可为公司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提供支撑,将对公司激光产业整体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并入新址建设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则面向重型机械行业,航空航天行业,汽车行业等,所属领域对于工程化应用的激光3D打印软件及控制技术、3D打印智能装备有巨大需求,公司为生产增材制造相结合的多制造手段的复合加工设备进行整体规划。同时,为契合公司布局制造行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生产基地同址,便于公司大功率、中小功率核心单元技术和关键工艺能力研发与突破,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
B、具体变更的内容
鉴于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处于对激光产业的生产管理需求,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新取得的土地(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9026号,面积62,695.01平方米)上进行激光项目施工,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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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地点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35,349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3路3号,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未来2路以西的新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拟将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用于建设3D制造工艺中心与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也并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2路新址建设。
2、建设方案变更情况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14,800㎡,新建29,400㎡,“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的“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28,412㎡。实施地址变更后,承担主体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新址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总面积79,604.78㎡,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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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9,012万元,“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8,700万元。项目为契合生产建设、满足市场需求,改进项目生产和工艺制程,在原计划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所需购置的生产及检测装备的品类、单价和数量,以便确保产能提升和设备生产顺利实施。
4、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激光产业募投项目的重新选址开展规划,有利于扩大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和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对实施地点变更,对建设方案和设备采购进行微调,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和产品结构不变,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从2016年开始征地、规划、设计、环评等工作,建设期2年,投产期2年,2020年达产,形成年产2,900 万台智能终端产品能力。项目达产后实现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79,198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3,93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92%,投资回收期为7.41 年(含建设期)。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1,409万元,目前利用孝感政府提供的租赁场地,已使智能终端产品的产能从2016年815万台、2017年1,204 万台,提升到2018 年上半年902万台;销售收入从 2016 年3.7 亿元、2017年8亿元,增长到2018 年上半年5.63亿元。
2、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的具体原因
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规划于2015年,当时光猫、路由器等智能终端市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立“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但 2017年下半年起,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300%一500%,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20%以上,导致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缓解经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华工正源已经成为智能终端产品全球出货量前三的企业,因品质优良市场反映良好,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但智能终端产品项目仍面临着盈利能力较低的困难,难以达到募投项目测算的效益指标要求。若仍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可以满足销售收入及产能的指标要求,但无法达成利润目标。
综上所述,为促使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兑现募投项目效益承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审慎讨论,对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并申请结题,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该议案已于 2018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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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变更
A、变更的原因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体量大、单体建筑面积大,结构及功能复杂;同时,建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及规划许可审批周期长、勘察与设计阶段招投标过程复杂、设计阶段采用新设备及新工艺较多,都对预定投资计划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结合目前实施进度、建设工程各阶段实际工期、验收与投产审批,经过谨慎的研究与论证,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日期进行调整。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对“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时间从原计划 2018年8月25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8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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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 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对象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起草具体理财方案,呈报华工科技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执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 投资期限、协议签署情况及授权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五、 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负责审批。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资源、优化成本、提高收益、安全高效”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2017年陆续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3月27日,华工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5)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6)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7)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9)将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12)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3)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财务报表格式将做以下调整:
(1)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新增 “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同时删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2.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将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并根据历史经验、前瞻性预计测算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将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时听取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经营工作总结及2019年经营工作重点》。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15。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十、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新强、朱松青、王晓北、常学武、刘含树、熊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
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18。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
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
十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609,488.2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287,615.63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28,761.5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10,307,794.63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7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30,165,081.2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201,567.49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30,165,081.21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33,036,486.28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十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22。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8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15:00至2019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8、《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6、11、12、13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他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6项议案为公司在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其余议案由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
三、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7:00、4月29日9:00-14: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39,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至提案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 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未发现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